根據(jù)2025年6月21日經(jīng)供應商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線上會審,對余丙伍,按照《供應商管理辦法(修訂)》﹝2024﹞(216號文)第六章供應商履約管理第二十四條第(七)款“與公司發(fā)生訴訟(仲裁)案件糾紛且對公司采取保全措施的;”納入失信管理,停止其注冊、投標采購行為,并有權解除其正在履行的分包合同,由其承擔造成的損失。
公示期限:自發(fā)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。
申訴聯(lián)系方式:市場監(jiān)管中心電話:0551-63612938、0551-68991726、0551-68991536。
安徽水安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市場監(jiān)管中心
2025年6月23日